《长物志》中器物色彩审美观的深度解析

发表时间: 2020-01-21 08:05

文章期数 | No.577

编者按 | Editor Press

正文 | Article

《长物志》是明代苏州文人文震亨撰写的一部关于生活和品鉴的笔记体著作,囊括了对当时士人生活中各种器物的鉴赏。《长物志》共十二卷,涉及室庐、花木、水石、书画、器具等诸多方面,在中国古代造园和造物理论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它似一幅内容丰富的文人生活画卷,触及到明末士大夫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看作是一部关于造物艺术鉴赏的百科全书。《长物志》系统全面,“衣”、“食”、“住”、“行”都囊括其中,却又做到了言简意赅、观点鲜明,不仅是对明人文震亨个人的观点的反映,也体现出对传统造物文化的沿袭。本文将分析《长物志》中的器物色彩背后的审美文化,解析其中所蕴含的深刻造物思想和审美观念,有助于加强我们对民族传统造物文化的认识、传承和发展。

《长物志》中器物色彩概述

《长物志》中涉及的色彩范围比较广,红、黄、绿、青、蓝、紫都有提及,描摹出当时士大夫丰富多彩的生活场景。

书中色彩的多样性与其丰富的内容有关。全书共十二卷,内容包含了建筑、家具、器玩、花木等园林家居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花木卷就写到了50余种植物,涉及到的色彩自然较为丰富。此外,作者对色彩很关注,几乎每写到一种器物都会对其颜色进行探讨,以辨不同颜色的优劣。《长物志》中的色彩分得很细,用不同的色彩词来描绘细微的色彩差别,反映出古人对于色彩的敏锐观察和细腻感受。

中国人自古就重视色彩的细微差别,《长物志》中对于颜色的描写也是细致入微,例如书中对于我们印象中缺乏存在感的白色,就有素、粉、素白、洁白、淡月白、月白、葱白等多种描述方式。古汉语中有很多红色系的色彩词,各自有着细微的差别。《说文解字》有:“絑:纯赤也。”“纁:浅绎也。”,“绌:也。”,“绛:大赤也。”[1](P.763)《说文通训定声·丰部》:“赬深于红;纁又深于赪,纁即大赤之绛,非紅紫比。”[2](P.29)对色彩区分可见精雕细琢。《长物志》正沿袭了传统上这种细分的态度,体现出对色彩的细腻体察以及认真的鉴赏态度。

尽管《长物志》中出现的色彩繁多,但大致来看,主要分布在红、黄、白、黑、青五种色系,而且这几大色系中出现的色彩词频率明显较高。《周礼·考工记》中记载:“画绩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西方谓之白,南方谓之赤,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3](P.124)认为五色有着象征意义,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方位。《左传·昭公元年》中记载:“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4](P.1166)杜预注解五色即赤、黄、青、白、黑。更有:“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4](P.1447) 详细的阐述了五色观。

《长物志》显然也受到这五色观的影响,赤、黄、青、白、黑五种正色受重视的程度明显高于间色,它们在书中经常被提及,说明它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率较高,同时也受到了作者较多的关注。另外,除了黄白两色的金属器物之外,作者对这五种色调的器物态度大致趋于肯定。特别是对其中的青、白、黑这三色,书中多有溢美之词,这三色的朴素、大气、古雅正契合了文震亨的审美。

《长物志》中还有一些用事物来进行描述的色彩词汇,以实现“借物呈色”。这类词通过人们熟悉的事物能清晰明了地传达信息,让人快速了解作者想要描述的色彩。例如“月白”、“桃红”,就利用月亮和桃子分别传达白红两色的详细信息。人们只要回想夜空中的那一轮明月,就会了然这种“白”;看到生活中常见的水果桃子的颜色,也就很清晰的感受到这种“红”,生动而具体。“黄如蒸栗”,“白如脂肪”,“蓝如翠”,“红者色如珊瑚”,“青如新柳”,“绿如铺绒”等,书中这些生动形象的描述,把色彩状态直观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这类“借物呈色”的色彩词具有人文性,所“借”之物都是当时人们较为熟悉的事物。通过这类色彩词所“借”之物,我们也可以一窥当时的生活文化。事实上,很多色彩词也是从事物的名词发展演化而来。《说文解字》中说:“翠:青羽鸟也。”[1](P.200)“丹:巴越之赤石也。”[1](P.288)“碧:石之青美者。”[1](P.19)这些事物名词后来用来形容它们所具备的色彩。可见在古汉语中,色彩词是与事物有着紧密联系的,随着语言的发展演变,很多色彩词逐渐脱离它们的物质属性,拥有了独立的视觉属性。

《长物志》色彩审美观分析

受器物材质、制作工艺和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长物志》对不同的器物都有特定的色彩趋向或范围。譬如,在《长物志》中,对于金属器物的色彩描写有近20种,涉及到门环、手炉、镇纸、刀笔、笔洗等方面,其中,出现最多的色彩是“青绿”。对于陶瓷,文震亨较为偏好的是“白”、“青”等色,主要涉及的是盆、缸、炉等容器。在“建筑”这一类别中,《长物志》提及次数最多的色彩是“朱”,涉及到门、窗、栏杆等。此外,作者对建筑中的“素”、“粉”、“黑”、“金”等色也有不同程度的肯定。在织物色彩中,《长物志》提及较多的是白色、紫色,其次是“皂”、“青”、“乌”等风格都较为素净的色彩。

通过综合分析《长物志》中的各类器物及器物上的设色特点,我们大略归纳出涉及《长物志》器物的色彩审美观点,有如下三个方面:

【以纯色为美】

《长物志》中对纯色的喜爱溢于字间,书中多处提及纯色为贵的观点,除了特殊纹理的器物之外,器物是否纯色常常是其品质判定的标准。“(土玛瑙)另有纯红纯绿者,亦可爱玩”,[5](P.116)“(笔格)白玉为母,余取玉玷或纯黄纯黑玳瑁之类为子者”,[5] (P.256)“茶炉,有姜铸铜饕餮兽面火炉,及纯素者,有铜铸如鼎彝者,皆可用”,[5](P.417)《遵生八笺》:“(均州窑器)红若胭脂,青若葱翠,紫若墨黑。三者色纯,无少变露者,为上品。”[6](P.535)纯,意味着单纯、纯粹、完美,是纯洁、美好的象征。这点,在纯白色的审美追求中体现得尤甚,因为纯白是一尘不染,无比高洁。“惟纯白色器皿为最上乘品,余皆不取。”[6](P.718)

对纯色的喜爱一方面体现在直接对纯色的崇尚和褒奖,另一方面体现在对杂色的贬抑。纯色意味着不带杂质、没有瑕疵,光洁剔透。这点在玉石鉴赏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长物志》中,“大理石出滇中。白若玉、黑若墨为贵。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5](P.117)像玉一样白和像墨一样黑的纯色大理石,是上等的品质,而带有杂色的成分则使得品质低下。“有红丝石,白地上有赤红纹;有竹叶玛瑙,花斑与竹叶相类,故名。此俱……非贵品也”[5](P.116)。对有杂色的石玩评价较低。这种观点在其他文献中也得到了印证:“玛瑙以西洋为贵,其出中国者,则云南之永昌府,以色红者为上;红白相间者为缠丝,品最下。”[7](P.906)红色的玛瑙为上品,但红白相间的为最下品,说明在古代中国民间审美上“以纯色为上,以杂色为下”的标准有较高的认同度。

纯色得到人们的喜爱,除了视觉审美方面的原因外,也和它的象征意义有关。“纯”通常与“正”,正直、正派等词义相连,在中国文化中一直是受到褒扬的品质,不论是器物的审美还是人的品性都是如此。在古人眼中,“纯”还与高尚道德相联系,折射为人品行的高劣。《礼记·中庸》中“《诗》云:‘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8](P.1679)文王之所以被称为文王,正是因为他非常纯正,道德高尚,正如士大夫们常以“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来比喻自己品性高洁,和对世俗的乱象的泾渭分明。文震亨对纯色的喜爱也隐含着对单纯、完美、高洁和洁身自好的追求。这种观点有其深厚的文化渊源,《长物志》中的观点正与传统的审美观遥相呼应。

【以素雅色为美】

《长物志》青睐素雅的色彩,不认同过于艳丽的色彩。

对于有些器物,文震亨提倡展现材料本来的色泽,而不是在其表面涂漆。“(书桌)凡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5](P.232)事实上,设计史上著名的明式家具的特点之一正是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泽,不在家具上髹漆,只是在表面打磨上蜡,从追求髹漆的人工之美, 转化为材质的天然之美。

《长物志》中的家具多用乌木、花梨、紫檀、楠木等木材,是明式家具的典型用材。这些木材的材色很丰富,例如乌木多呈褐黑色,黑红色,黄金色,黄褐色;花梨木色金黄而温润;紫檀有黝黑如漆、紫中带红、紫中带黄多种。《格古要论》中写到紫檀“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新者以水湿浸之色能染物”[9](卷八,P.5)。但是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自然素雅,不似漆色般浓艳华丽。木材自然的色泽赋予家具以纯正质朴、温润宜人的品性,带给人舒适感和平和感。

谈及瓷器,文震亨偏好“白”、“青”等色,也印证了文震亨对单纯素雅色彩的喜爱。青瓷作为青釉中的代表,其中的“粉青”釉色青绿之中显粉白,有如青玉,是著名的青釉品种之一。文震亨的高度评价粉青:“官、哥、汝窑以粉青色为上,淡白次之,油灰最下。”[5](P.17)同时,书中有一段明确阐述了对陶瓷的看法:“定窑以白色而加泑水如泪痕者佳,紫色黑色俱不贵。均州窑色如胭脂者为上,青若葱翠、紫若黑色者次之,杂色者不贵。”[5](P.317)从中可以看出,文震亨比较青睐单色瓷。青釉、黑釉和白釉,是中国古代瓷器使用时间最长的三种基本釉色。中国传统瓷器的“类玉”之美在单色瓷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而文震亨对单色瓷的偏好也表明以素雅色为美的态度。

明代是彩瓷百花齐放的时期,除了颇具代表性的釉下彩青花瓷,绚丽多彩的釉上彩瓷也十分繁荣。但《长物志》对彩瓷更多的是持否定态度,书中多有对其的贬抑之词,正体现了文震亨以素雅色为美的色彩审美观。例如书中写到水注“宣窑有五彩桃注、石榴、双瓜、双鸳诸式,俱不如铜者雅”[5](P.263);甚至对于明代颇具代表性的青花瓷,作者都说:“印池……青花白地、有盖、长样俱俗。”[5](P.310)这种素色为美的观点与当时的流行文化是有些相悖的。明末著名的文人张岱在《夜航船》中写道:“靖窑:大明嘉靖年所制。青花白地,世无其比。”[10](P.284)但文震亨更倾向于具有古典美的雅致之物,可见他对当时的“流行文化”并不是非常认同。彩瓷或艳丽或乡土的风格显然与《长物志》里“自然古雅”、“无脂粉气”的审美标准有差异,所以作者对它的态度也必然有所鄙夷。

文震亨认为恬静、质朴、诗意的氛围,只能由素雅的环境所营造。若色彩过于鲜艳跳脱,就会轻易打破这种和谐与宁静,致使其审美格调快速地滑向艳俗,而这是作者所不能容忍的。据此,文震亨在书中直接表达了对“素”色的偏爱,正如书中所说“古人最重题壁,今即使顾陆点染,钟王濡笔,俱不如素壁为佳。” [5](P.36)即使名家笔墨,也比不上素璧的雅致。看似没有,实则可以体味出很多,就像“此时无声胜有声”所描绘的境界。中国传统文化讲究矜持,讲究“言有尽而意无穷”。《长物志》对素雅色的喜爱,与传统文化氛围不无关系。

以古旧色为美

《长物志》对古色古香的器物很是推崇,“自然古雅”、“古朴可爱”这样的评价穿插于字里行间,甚至成为审美标准。《长物志》在谈及金属器物时,提及金银器物色彩优劣。严格来说,“金银”在《长物志》中通常并不是表示色彩,而是指材质。但因为金银有鲜明的色彩特征,书中又频繁提及,所以也能体现出作者的色彩审美观点。《长物志》对金银器有古色古香的特点持赞赏态度。“得旧铁如意,上有金银错,或隐或见,古色蒙然者,最佳。”[5](P.279)“倭箱黑漆嵌金银片,大者盈尺,其铰钉锁钥,俱奇巧绝伦,以置古玉重器或晋、唐小卷最宜。”[5](P.242)“(杖)有三代立鸠、飞鸠杖头,周身金银填嵌者,饰于方竹、筇竹、万岁藤上,最古。”[5](P.285)

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这些得到“古色蒙然者”,“以置古玉重器”,“最古”这样的词语就表明了这点。

此外,书中还有“方桌旧漆者最佳”之语。“曾见古铜剑,青绿四裹者,蓄之,亦可爱玩。”其中的“青绿”就是典型的带有文化历史感的色彩。“然真伪亦易辨,真者更以旧为贵”[5](P.117)对于金属器的其他色彩,《长物志》也有所提及,例如提到紫铜,紫铜是较为纯净的铜,呈紫红色,又称“红铜”或“赤铜”和黄白铜等。文震亨认为紫铜的色调趋于内敛,而黄白铜般绚烂夺目,认为其“俗”,“不入品”。这种评价也很符合他的审美观点。

《长物志》中的家具漆色主要有黑、朱黑、朱、红等色。文震亨较为欣赏黑漆家具,如认为橱“黑漆断纹者为甲品”[5](P.238)。黑色的沉稳大气与明式家具古朴简雅的评价标准是相通的。但对于朱、红和金等漆色的家具,文震亨态度却有所保留。书中的红色调家具屡遭否定。“(台几)红漆狭小三角诸式,俱不可用。”[5](P.234)“(画桌)忌置朱红漆等架”[5](P.351)等等。一般来说,金漆给人以富丽堂皇的印象,但是过于夺人眼球,就显得艳俗。“(交床)金漆摺叠者,俗不堪用。”[5](P.237)“(窗)漆用金漆,或朱黑二色,雕花、彩漆,俱不可用。”[5](P.23)雕花、彩漆较为繁复、艳丽,跟文震亨喜好素雅的品味相左,所以也被认为“不可用”。同时,作者对彩漆也较为排斥。书中写道:“(榻),近有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5](P.226)书中还说:“古人制几榻,虽长短广狭不齐,置之斋室,必古雅可爱。……今人制作,徒取雕绘文饰,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5](P.225)从中可以看出文震亨对“古”和“自然”的喜爱和对当时风气的反感。他叹息当时的制品“徒取雕绘文饰”[5](P.225),只注重繁复花哨的雕刻绘饰,为了夺人眼球,显得艳俗不堪,缺乏古雅气质。

中国人的尚古观念非常浓重。小到家法家规,大到政治制度,中国人都讲究“遵循古制”。“古”能带给人以历史感,透过它们可以感受到时间、历史以及文化的沉淀。尚古意识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在制器思想上,主要体现在追溯周礼,对以器载道、辨正名分的推崇;在器物评鉴上,主要体现对周礼器物形式审美观的沿袭。对古代器物形式的尊崇折射出对“古朴”、“古旧”的色彩审美观的认同。这种“尚古”之风在《长物志》中有明显地体现。文震亨常对当时流行的五颜六色的器物嗤之以鼻,正是由于它们的存在是为了追逐商业利益,而不是为了体现“道”,所以这种功利行为是位于士大夫阶层的作者,所不能接受和认同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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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物志》简介

明代文震亨撰。震亨字启美,长洲人(长洲县与吴县同治苏州府城内)。徵明之曾孙。崇祯中官武英殿中书舍人,以善琴供奉。明亡殉节死。成书于1621年,共12卷。收入《四库全书》江苏苏州人。他是明代大书画家文征明的曾孙,天启间选为贡生,任中书舍人,书画咸有家风。平时游园、咏园、画园,也在居家自造园林。《长物志》一书完成于崇祯七年,全书十二卷,直接有关园艺的有室庐、花木、水石、禽鱼、蔬果五志,另外七志书画、几榻、器具、衣饰、舟车、位置、香茗亦与园林有间接的关系。相比于《园冶》,《长物志》更多地注重于对园林的玩赏,与《园冶》更多地注重于园林的技术性问题正可互为补充。此外,《园冶》因为是立足于江南的造园实践,而江南花卉繁茂,水源充沛,所以计成对此措意不多;《长物志》则主要是针对北方的造园实践,而北方草木珍稀,水源犹缺,所以,文震亨对此的重视尤见匠心。分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位置、衣饰、舟车、蔬果、香茗十二类。其曰长物,盖取《世说》中王恭语也。凡闲适玩好之事,纤悉毕具,大致远以赵希鹄《洞天清录》为渊源,近以屠隆《考盘馀事》为参佐。明季山人墨客,多以是相夸,所谓清供者是也。然矫言雅尚,反增俗态者有焉。惟震亨世以书画擅名,耳濡目染,与众本殊,故所言收藏赏鉴诸法,亦具有条理。所谓王谢家儿,虽复不端正者,亦奕奕有一种风气欤。且震亨捐生殉国,节概炳然,其所手编,当以人重,尤不可使之泯没。故特录存之,备杂家之一种焉。

文章 | Article Source | 来源

《艺术百家》 2012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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