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昆明官渡区遭遇诱导购物,黄龙玉原石消费后要求退款!

发表时间: 2024-01-01 15:44



12月12日外地游客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昆明市官渡区委书记的留言:

商家退款

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在云南旅游回程中被云南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排送机过程中被带至官渡区锦*百货店进行黄龙玉玉石的原石消费,在一进店门,全程有店员跟踪监视推荐购买,在店员不停的推销中给本人推荐一块黄龙玉原石,并诱导消费,以及保证说明原石有原产地证明证书,并承诺可以在 30 天内无理由退款,本人没有反应过来,师傅已开始切割,本人迫于无耐结账,回家打开发现商家多盖了:定制商品不予退换。现原石产品商家不但没有提供相关产地证明证书,还发现产品有裂纹等质量的问题,现本人希望平台帮忙介入处理退货并退款。


官方回复2023-12-28 11:42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官渡区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官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于2023年12月10日在**百货店购买价值2080元的黄龙玉商品,您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游云南发起退货退款,由于是加工过的定制商品,商家拒绝退货退款。经官渡区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商家于2023年12月15日同意退货退款,您与商家双方通过游云南APP进行退货退款流程。商家已于2023年12月16日退款成功并出具了转账凭证。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6日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收到退款。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来源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指什么?

30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购买旅游商品后不满意,在30天内且商品未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购物的有效凭证和商家的基本信息,都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退换。


黄龙玉最初人称黄蜡石,是石英石的一种。它硬度好、透度高、色彩鲜艳丰富。由于其产在龙陵,又以黄色为主色,故最终得名为黄龙玉。从鉴赏角度可分为“原生黄龙玉”和“雕件黄龙玉”两种。

黄龙玉主要产自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小黑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的苏帕河流域,距离缅甸翡翠产区非常近,同属于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相互挤压而成的滇缅宝玉石成矿带。

黄龙玉是2004年在云南龙陵被发现的一种新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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